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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唱會主要節目內容有變動時該如何處理!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廣告

  • 發布日期:114-03-12
  • 發布單位:三峽分局

演唱會主要節目內容有變動時該如何處理!

4.演唱會主要節目內容有變動時該如何處理

依照「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規定
1.業者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,並以明顯方式公告,及說明變動之理由。
2.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。
3.業者如未依規定通知或公告者,於表演結束後,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。
4.消費者退票時,業者不得收取退票手續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