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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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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標語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08-30
  • 發布單位:三峽分局

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標語
1.魔鬼藏在細節中,機警能使現形。
2.機關安全沒做好,銅牆鐵壁也會倒。
3.機關安全做得好,個人隱私沒煩惱。
4.做好「防火」、「防竊」、「防破壞」、「防止資料遺失」。
5.做到「人安」、「物安」、「建築物安全」。
6.發掘潛在危險因素,改進安全防護缺失。
7.隨時隨地養成保守機密習慣,時時刻刻提防他人打探消息。
8.看見可疑快通報,隨時反應莫遲疑,機關安全沒煩惱。
9.安全不會憑空來,危害常由洩密生。
10.謹言慎行莫大意,洩密皆由饒舌來。
11.消防器材故障或不堪使用,隨時反映及維護。
12.保險絲熔斷是用電過量的警告,應立即檢查維護。
13.資料不亂放,處處勤上鎖,隨時謹言行,機密不外洩。
14.隨時傳謠,會引發社會動盪;任意洩密,會危害國家安全。
15.耳語之聞勿輕傳,道聽之言莫輕信。
16.機關安全不檢點,生命隨時有危險。
17.下班門窗電源要關好,機關設施安全有保障。
18.發掘潛在危機因素;改進安全防護缺失。
19.手牽手心連心;機關安全齊關心。
20.機關安全非等閒,輕忽安全生危險。
21.災害無預警;安全無假期。
22.安全維護有訣竅;留心可疑早通報。
23.定期檢查確實做,預防事故最有效。
24.危機不會預警,安全沒有假期。
25.多一份注意,少萬分悔意。
26.做好防颱措施,確保人身安全。
27.發覺潛在危機,改進安全防護措施。

 

 
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標語
1. 公務機密不留意,對人對己都不利。
2. 公共場所勿談機密,保密工作隨時注意。
3. 機關安全非等閒,輕忽安全生危險。
4. 與其多言嫁禍,不如守口如瓶。
5. 避免機密從口出,公務機密始維護。
6. 櫃子抽屜勤上鎖,公務機密不外洩。
7. 使用電腦要當心,慎防洩密有保障。使用電腦多用心,公務機密好維護。
8. 網路無國界,個資須警戒。
9. 機密檔案保管好,不會洩密惹煩惱。
10.謹言慎行莫大意,洩密皆由饒舌來。
11.隔牆有耳,莫談機密;嚴防滲透,莫懈心防。
12.患常起於所忽,禍多伏於忽微。
13.公事家辦無人問,一旦洩密天下知。
14.多ㄧ分保密警覺,少一分洩密風險。
15.網際網路無國界,慎防機密由此洩。
16.資安不分day and night,病毒駭客say goodbye。
17.個資安全多follow,網路資料少download。
18.密碼123,盜用好簡單。
19.資安防駭,飆網無礙。
20.網路無國界,個資須警戒。
21.資安別大意,hold你秘密。
22.資安不能靠運氣,個資防護最實際。
23.上網吃到飽,資安先做好。
24.資安三新:密碼換新、程式更新、防看最新。
25.防駭不注意,隱私落滿地。
26.資安太兩光,個資看光光。
27.輸入資安,輸出平安。
28.平時不練資安功,駭客入侵一場空。
29.資訊恆久遠,一漏久流傳。
30.網路飆網停看聽,隱私保護有信心。
31.為保護公務資料安全及善用公務資源,公務信箱僅限於公
   務使用,如屬私人之網路活動或訊息聯絡,請勿使用公務
   信箱。
32.危機能夠處理好,健康快樂沒煩惱。
33.時時注意公務保密,處處留意機關安全。
34.保密觀念是大家的共識,維護工作是你我的責任。
35.以訛傳訛,破壞社會安寧;散播謠言,危害國家安全。
36.安全維護卡實在,機關順事好所在。(台語)
37.與其多言賈禍;不如守口如瓶。
38.文書傳遞雙封套,字紙銷毀才可靠。
39.金口要開看天相,不疼一開洩機風。(台語)
40.資訊網路雖方便,落實保密才安全。
41.一字外洩,身敗名裂;一語外洩,全盤皆滅。
42.公務機密不留意,對人對己都不利。
43.建立機密維護觀念,落實危機處理訓練。
44.莫因私交洩機密;一旦事發悔不及。
45.維護機密,你我有責;任意洩密,鐵窗伺候。
46.磁片檔案勿外借,資訊機密始確保。
47.公文勤上鎖,機密不外洩。
48.電腦檔案保管好,嚴防洩密惹煩惱。
49.檢舉案件不慎洩密;糾紛不斷後患無窮。
50.資訊設備真便利,保密工作莫忘記。
51.保密做得少,天天都煩惱。
52.病從口入,禍從口出,謹言慎行,機密得保。
53.公文櫥櫃收拾好,機密不漏免煩惱。
54.公務信口談,洩密惹禍端。
55.公務機密勿輕傳,道聽塗說勿輕信。
56.敵在無形應謹慎,禍從口出不亂言。
57.國家大事要保密,快意多嘴禍害多。
58.須知隔牆有耳,莫談機密;嚴防滲透破壞,莫懈心防。
59.安全不會憑空來,危害常由洩密生。
60.耳語之聞,勿輕傳;道聽之言,莫輕信。
61.隔牆有耳應警覺,洩密影響危害大眾。
62.留心洩密的管道,恪遵應守的機密。
63.依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: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,無論是否主管事務,均不得洩漏,退職亦同。
64.機密文書如非必要應盡量免使用減少副本;機密案件不得攜出辦公處所,傳送機密件應交由收件人親自簽收。
65.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4條:
  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,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、干擾、變更、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,致損害於他人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 罰金。
66.公務機密等級區分之注意事項:
    機密等級依各該資料之內容區分,不得依照與其他資料之關係區分。機密資料有數種不同之機密等級時,以其中最高之機密等級為該資料之機密等級。承辦人員簽擬機密性文件時,應區分其機密等級並予註記,不可為凸顯重要性而濫用機密等級。各級主管核(判)機密文件時,對承辦人所區分之機密等級是否適當,一併核定之。